蘇 F 車牌的車輛年檢有哪些特殊規(guī)定
蘇 F 車牌的車輛年檢有以下特殊規(guī)定。
對于 9 座及 9 座以下的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面包車除外)、大型轎車、摩托車,限定車型自注冊登記之日起,10 年內(nèi)每 2 年檢驗 1 次,超過 10 年每年檢驗 1 次。其中第 2 年、第 4 年、第 8 年無需上線檢驗,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門申領檢驗標志,第 6 年、第 10 年及 10 年以上的,需到檢驗機構上線檢驗合格后申領檢驗標志。
非營運小客車、摩托車在 10 年內(nèi),只需要在第 6 年、第 10 年到檢驗機構上線檢驗,期間每兩年申領一次檢驗標志,超過 10 年的,每年上線檢驗 1 次。“六年免檢”不是不檢,在免檢期內(nèi)車輛仍須根據(jù)檢驗周期換領檢驗合格標志,并且在第 6 年、第 10 年上線檢測。
車輛存在下列情況不享受機動車“免檢”政策,需按原規(guī)定上線檢驗:發(fā)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的;因非法改裝被依法處罰的;營運車輛變更為非營運的;車型為面包車的;自車輛出廠之日起,超過 4 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xù)的。
屬于“免檢”車輛范圍的在檢驗有效期滿前 3 個月內(nèi)可直接申領檢驗合格標志。
此外,從 2018 年 9 月 1 日起,公安部推出《20 項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舉措》,全面推行全國“通檢”,機動車跨省異地檢驗,直接申領檢驗合格標志等便民措施。
還有,11 月 20 日起,擴大私家車免檢范圍,將 6 年以內(nèi)的 7 - 9 座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面包車除外)納入免檢范圍,對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面包車除外)超過 6 年不滿 10 年的,由每年檢驗 1 次調(diào)整為每兩年檢驗 1 次。
車輛發(fā)生傷亡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裝被依法處罰的,仍按原規(guī)定周期檢驗。
明年 3 月 1 日,國家標準《新能源汽車運行安全性能檢驗規(guī)程》將正式實施,適用于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包含增程式)汽車,動力蓄電池安全充電檢測和電氣安全檢測成為必檢項目,同時還將對驅(qū)動電機、電控系統(tǒng)以及用電安全等安全特性進行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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