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四不需要預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規(guī)定:1。第三十六條車管所應當按照預約的考場和時間安排考試。申請人在通過科目一考試后,可以預約科目二或科目三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有條件的地方,申請人可以同時預約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
成功后,可以繼續(xù)進行測試。通過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后,申請人可以在同一天參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2.申請人預約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車管所無法在60日內安排考試的,可以選擇本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其他考場預約考試;3.車管所應當使用全國統(tǒng)一的考試預約系統(tǒng),并使用互聯(lián)網、電話、服務窗口等。供申請人預約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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