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在道路上駕駛未經(jīng)檢查的車輛被抓住,罰款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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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記3分。以下是相關介紹:1。根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條:登記后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根據(jù)車輛用途、客貨數(shù)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檢驗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單,任何單位不得附加其他條件。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應當發(fā)給檢驗合格標志。2.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處警告或者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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