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走僵尸車后,交警部門會及時聯系車主,依法處理以下四類僵尸車:1。組裝和報廢車輛的處理。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第一款,扣留車輛,沒收,依法強制報廢;2.是對涉及盜竊搶劫車輛的處理。通過查詢全國被盜機動車信息庫,發(fā)現車輛有盜竊、贓物或者其他違法犯罪嫌疑的,扣留車輛,及時登記,移交辦案單位依法處理;3.對涉嫌其他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車輛的處理。通過查詢比對車輛信息系統(tǒng),對可確認為假套牌或逾期未參加安全檢查的車輛,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guī)定》相關規(guī)定及時電話或報紙通知車輛所有人和管理人。處理時,應當調查核實相關情況,并對相應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4.當事人逾期不接受處理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條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及時向社會公告;公告3個月后仍不接受處理的,依法處理扣留車輛。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