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車船稅(核定載客人數(shù)9人及以下的乘用車部分)按7檔征收:1。1.0升及以下6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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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至360元;2.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300元至540元;3.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360元至660元;4、2.0升以上至2.5升(含)660元至1200元;5、2.5升以上至3.0升(含)1200元至2400元,凡發(fā)動機排量小于或等于L升的乘用車,應(yīng)按照小型客車計稅標(biāo)準(zhǔn)征收車船稅。發(fā)動機排量以下列憑證相應(yīng)項目所含金額為準(zhǔ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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