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雙方有沒有簽訂合同,合同中有沒有寫明提前的時限,如果有合同也有寫明時間的話,沒有在時間之內提車,那么就是4S店違約,你有權要求雙倍返還定金。如果沒有簽訂合同的話,除非你有證據證明提車的時限,也有權威要求返還雙倍定金。如果沒有合同也沒有證據證明的,也不想再買車了,那就只能跟4S店商量退還已付的定金,如果4S店不退的,可以請求12315介入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合同法:消費者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4s店不肯退還定金是因為收據上寫的是“定金”而不是“訂金”,一字之差卻有天壤之別。定金在我國《合同法》上有非常嚴格的界定:給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按照法條解釋,在收據上寫的是“定”字,如果車主違約,除非銷售方“良心泛濫”否則是不可能要回那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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