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能申請交通事故重新認定的人有:事故當事人以及當事人的代理人。代理人包括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在事故中不負事故責任的當事人提出申請的,原則上不予受理。法律依據(jù)《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nèi)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jù)。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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