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交通違章是到交警隊法控處申請行政復議。當事人對交通違法處罰不服的,當事人需持本人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及開具的處罰決定書,到當地交警支隊法控處復議科申請行政復議,之后依法作出復議決定。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guī)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xù)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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