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到期三個月后仍可年檢,屬于補充檢驗。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期屆滿前三個月向車管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大型客車、校車以外的機動車因故不能在注冊地檢驗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車輛所在地車管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
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yīng)當處理涉及該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
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yīng)當對申請信息進行確認,并提交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完稅或者免稅證明、機動車安全技術(shù)檢驗合格證明。
車管所應(yīng)當在受理之日起一日內(nèi),對提交的證書和憑證進行審核,并出具檢驗合格標志。
摩托車未年檢的后果:
1.未經(jīng)年檢和年檢不合格的車輛禁止上路行駛,也不得轉(zhuǎn)讓。
2.連續(xù)三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nèi),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強制報廢。就是車牌號年審三次就會被注銷,如果騎上路,可能就是套牌行為。
3.出了交通事故,沒有年檢的話,多一點責任。保險公司不會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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