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城市道路兩車道及以上沒有具體規(guī)定。一般來說,城市交警部門都會規(guī)定。一個城市左右車道的車速是一樣的,一般在每小時30km到40km之間,但是不同城市的限速是不一樣的。車主需要參考道路兩側(cè)的標志。但通常情況下,左車道的速度更快,因為左車道是超車道。
根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機動車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線指示的速度。在沒有限速標志、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時速:
(一)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里,高速公路為每小時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一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里,高速公路為每小時70公里。
在雙車道公路上行駛時,車主應時刻注意自己的車速,避免超速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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