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是不是每年換一次?
分機動車類型:
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guī)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參考資料:車輛年檢,專家貢獻
資料拓展:
機動車的英文名稱為MV(MotorVehicle的縮寫)中文意思就是“機動車輛”。
是由動力裝置驅動或牽引、在道路上行駛的、供乘用或(和)運送物品或進行專項作業(yè)的輪式車輛,以及部分游樂設施(如電動攝位車、電動滑板車、電動腳踏車等)。
可分類為汽車及汽車列車、摩托車及輕便摩托車、拖拉機運輸機組、輪式專用機械車和電動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