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4月1號的買的車,17年5月份左右做的二保,保養(yǎng)的時候,4S店沒有告訴電瓶有問題,說也是正常的,但是過了沒有三個月的時間,電瓶就發(fā)生了虧電的事情,去4S店被告訴電瓶報廢了,這種情況之前也沒有預兆,之前也沒有出現(xiàn)過虧電的情況,只是一次虧電也不至于要報廢電池,所以可以證明電池質(zhì)量是有問題的,在做保養(yǎng)的時候4S店也沒有認真做檢查,也有可能是故意為之,就等電瓶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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