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通過,如果未經過交通管理部門的批準,那么汽車輪轂改裝后當然無法同過。根據現行的《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第十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改變已領牌照機動車的車身顏色、車型、性能、用途和結構,更換車架、車身或發(fā)動機,車主都必須向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加裝尾翼、做大包圍、改裝排氣管等行為,原則上都不被允許。輪轂的改裝屬于較顯眼的改裝,從視覺感官就可以直接判斷出一輛車是否改裝過輪轂。因此很多人誤以為輪轂的升級不僅是為了美觀,奪人眼球。其實除了美觀的因素,輪轂的改裝也可以達到改善散熱及輕量化的目的。一套輪轂美不美,這是各抒己見的話題。但是一套輪轂對駕駛安全的影響,這是輪轂改裝中所需注意的。擴展資料:根據現行的《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注冊登記:(一)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二)機動車來歷證明被涂改或者機動車來歷證明記載的機動車所有人與身份證明不符的;(三)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與機動車不符的;(四)機動車未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或者未經國家進口機動車主管部門許可進口的;(五)機動車的有關技術數據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告的數據不符的;(六)機動車的型號、發(fā)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或者有關技術數據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七)機動車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八)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zhí)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九)機動車屬于被盜搶的;(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情形。!